|
NIW 国家利益人才完整资料1. 简介: a.概括: 国家利益豁免移民(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缩写NIW)是美国移民法职业移民第二类优先 (Second Preference Employment Based Immigration,简称EB-2)的一个特例。在常规的职业移民第二优先申请中,申请人需有美国雇主提供永久性工作的承诺(Permanent Job Offer),并由雇主为其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Labour Certification,简称LC)。在获得劳工证批准以后,雇主为其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I-140)。国家利益豁免可以突破一些限制:美国政府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对那些为美国国家利益做出重要贡献的外籍人士,豁免他们提交的永久性工作的承诺要求及漫长繁琐的劳工证申请,赋予他们可以直接申请移民并获得绿卡的权利。 b.法律要求: 美国移民法关于NIW的条款非常抽象(具体请参阅美国移民法203(b)(2)(B))。其概要为,移民局若认为符合国家利益,则可豁免外籍人士绿卡申请前劳工证的申请程序。当然,美国移民局行政上诉办公室(AAO)表示,申请人只是拥有 “高等学位”或者“特殊技能” 并不足以满足NIW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还必须同时满足在Dhanasar案例(以前是NYSDOT案例,从12/27/2016起,是Dhanasar案例)中所制定的具体标准,即Dhanasar三重标准:
首先,在新的第一标准决定中,“工作领域” (Proposed Endeavor)是申请人个人研究工作,而不是其整个领域。因此我们只需要证明申请人的个人研究工作具有实质性价值,而不需要证明整个领域。一般说来,几乎所有的工作都具有实质性价值,各科研领域、工程、艺术、学术、教育、金融、体育、出版、电影、音乐等均对国家具有实质性价值,想要证明这一点是比较容易的。 另外,关于给全国带来重大利益,AAO提到这样一个事实,研究成就可能是具有国家或全球影响,即使其研究活动可能是在某一区域。 这意味着,在新的标准中,在工业界工作的申请人,如工程师,经理或顾问, 如果他们能够证明他们提出的领域会给国家带来重大利益,即使没有出版论文,也可能符合NIW申请条件。 不过,教师,律师,医生是不太可能符合EB-2 NIW申请的标准的。
在评估一个人是否处于“有利位置”(Well Positioned)时,移民局侧重于“教育背景,技能,知识,以有成就;未来研究计划或示范;研究成果;以及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或个人的兴趣。”
c.申请步骤:
1. 委托我们的步骤: 第一步: 签署委托代理协议并扫描至我们的电子邮箱 jzhang@hooyou.com。 支付首笔律师费(选择成功酬金方式支付的,交付准备金) 支付/交付方式: 1)国际转帐。具体方式请参照我给您的附件,请注意这样转帐方式银行会收取您的手续费用。手续费一般为$10 - $25不等。 2)信用卡支付。请使用Visa或Mastercard 等全球通用的信用卡。具体方式请参照附件。
第二步: 收到合同和首笔律师费后,我们会将律师签署好的合同扫描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您指定的邮箱。在一个工作日内,我们将安排专署律师及其助理和您联系并为您服务。
第三步: 为了保证每一个顾客都能得到最好的服务, 我们将会作为您案件的售后律师保证服务质量(quality control)。
2. 最基本条件:「高等学位」或者「特殊技能」: 由于国家利益豁免属于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申请人必须符合申请EB-2的条件,也就是拥有「高等学位」(Professionals Holding Advanced Degrees)或者「特殊技能」(Aliens of Exceptional Ability)。 「高等学位」即指美国或者外国相等大学 的硕士或以上学位或者同等学力,比如M.A.,M.S.,M.E.,M.D.或Ph.D.,并且在需要的「高等学位」的工作领域内工作,或者是在传统的专业领域内工作,比如律师、医生、建筑师、工程师或教师。学士学位另加五年相关专业领域的工作经验者也算满足「高等学 位」的要求。 如果没有「高等学位」,申请人也可以宣称拥有「特殊技能」,也就是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拥有超过一般同行的特殊技能,满足以下要求中的至少三条:
申请人只需要符合「高等学位」或者「特殊技能」其中一个条件既可,不必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当然,根据移民局行政上诉办公室(AAO)声称,「高等学位」或者「特殊技能」只是申请国家利益豁免的「基本标准」,申请人还必须满足另外一些国家利益豁免的特殊标准,即我们上述中所确立的衡量国家利益的三重标准Dhanasar案例。
3. 申请需要准备的文件清单: 国家利益豁免申请所需材料 学历证明,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教育背景的材料,证明申请人的学历至少应该相当于美国大学承认的硕士学位; 所有曾经发表过的作品,包括书,文章, 文章概要等, 作品被引用的情況; 申请人的研究成果曾在会议上发表的材料, 如海报, 学术会议的文章摘要,学术会议的邀请函等; 评论家,专家,其他研究人员对申请人发表过的作品作出的评论,报道或引用等; 申请人收到的其论文的重印要求(Request for Reprints); 曾经获得过的荣誉或奖项(包括荣获国内国外一些重大的荣誉,奖项或奖学金等); 申请人专业协会或团体的成员证明; 被邀请作为学术文章的审稿人的证明; 申请人的研究项目的资助情况; 对为申请人写推荐信的人员的相关报纸报道; 申请人简历; 为申请人写推荐信的所有人员情况的列表,包括姓名、职位(title)、工作单位(employer)等; 推荐信及推荐人简要介绍。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在有些方面并没有强有力的支持文件,但是如果有推荐信,对于申请成功具有很重要的意义。由专家或申请人本人撰写的推荐信应包括以下内容: · 作者发表评论的资格; · 申请人的背景和成就,以及对申请人原创性的重要贡献的评论; · 对于申请人的出版物,所获奖项,专业协会会员资格的重要性的评论; · 能够使申请人在同行业脱颖而出的特别知识,能力或经验; · 申请人将利用这些特殊才能在将来从事的事业中使美国受益;
4. 推荐信应该可以证明以下几点: 1) 申请人的工作领域与美国的国家利益有实质性的内在联系; 2) 申请人拥有特殊的专业知识、技能或工作经验,使其能力明显优于这一领域內的其它人员; 3) 申请人将会把自己的特殊技能付诸实践,会给美国带来巨大利益; 4) 申请人给美国带来的利益是全国性的; 5) 如果要求申请人申请劳工证,将会给美国的国家利益带来负面影响 ; 6) 准备和起草这些推荐信的过程比较复杂,所以我们建议您能够咨询资深的移民律师。
6.常见问题解答 问: 要申请国家利益豁免,我必须同时满足「高等学位专业人员」和「突出技能外国人」两个条件吗? 答: 不。以前大家有一些误解,认为申请国家利益豁免要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其实,申请人只需证明自己是「高等学位专业人员」,或者是「突出技能国人」。证明自己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是没有必要的。请注意,这只是申请国家利益豁免的「基本标准」,并不能保证国家利益豁免申请一定会取得成功。
问: 国家利益豁免申请能否成功是否会非常确定? 答: 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要求是比较抽象的,不是说申请人拥有了哪些文件,达到「硬性标准」就一定可以成功。相对来说,EB-1(a)和EB-1(b)的要求就比较确定。比如,宋先生获得过十多个国际性的大奖,在专业期刊上又发表过30多篇论文,担任多家期刊的评委,多次参与评议他人的论文。这样的条件我们的建议是去申请EB-1(a),因为由于EB-1(a)的要求比较确定,像宋先生这样的条件获得批准的机率的确定性相对就比较大。
问: 在国家利益豁免申请中,谁负有举证责任? 答: 申请人及其律师负有举证责任。
问: 国家利益豁免对发表作品的数量的最低规定是多少? 答: 移民局对此没有特别规定。由美国移民局对不同的申请案作出不同的要求。当然,如果您发表的作品越多,对您的申请来说也越有利,获得成功的机会就越高。
问: 我必须在美国境内才能申请国家利益豁免吗? 答: 不需要。无论您是在美国还是在其他任何一个国家,您都可以申请国家利益豁免。但是,如果您不在美国境内,申请成功的难度会比较大,一是由于您身在美国之外,比较难以证明自己的工作和美国的国家利益之间的联系;二是在美国之外比较难邀请美国的专家学者来为您出具推荐信;三是,对于非英语国家来说,申请人的作品的语言是非英语的,这也是一种障碍。
问: 你们事务所如何提供推荐信样本? 答: 我们会根据不同客户的不同专业和不同需要,从我们的推荐信样本数据库中为客户选择可参考的推荐信样本。我们的样本涵盖的专业范围非常广泛,包括化学、物理、艺术、医学研究、石油工程、音乐等。
问: 国家利益豁免对申请人的专业有限制吗? 答: 没有。国家利益豁免规定申请人需要有硕士或以上学位或者同等学力,但是并没有规定特定的专业才能申请国家利益豁免。但是,相比之下,会计师和按摩师等进行申请的成功率会相比之下会比较低,因为这些工作一般都是给「个人」带来好处。 比如,我们曾有一位客户,是一位来自中国四川的老按摩师。她到我们律师事务所咨询,想要申请国家利益豁免。我们的律师解答说,根据她自己讲述的情况,她每次给病人按摩治疗所需时间较长,而且客人也一般都是些普通人,所以很难证明自己的工作可以给美国的国家利益带来「全国范围内」的影响。
问: 即使我还是个博士生就能申请国家利益豁免吗? 答: 是的,只要您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条件就可以提出申请。我们的很大一部分申请国家利益豁免的客户都还是博士候选人,或者是在进行博士后人员。在研究机构工作的人员,申请国家利益豁免获得批准并不偶然,因为移民局只注重的是申请人可以为美国的国家利益做出的贡献。因国家利益豁免不需要雇主提供永久工作职位,在读博士生完全可以申请国家利益豁免。我所已经代理过数百名博士生的国家利益豁免申请并获得成功。
问: 我没有发表过文章,还有其他什么办法证明我的学术成就呢? 答: 当然有。视乎专业而定。 搞建筑设计的, 一张好的图纸,一幢地标性的建筑,就相当于设计者们的论文。一位珠宝设计师,设计出来的珠宝就是他的作品。一位软件设计师,他设计出来的畅销软件产品, 就是他的成就。 如果你参与了“神舟飞船”或“嫦娥奔月”项目并负责关键性的工作, 即使你可能没有论文,但美国移民官是不会怀疑你的成就。 我们很多的NIW和EB1客户,一篇论文都没有,一个引用都没有, 照样获得了绿卡。
问: 我做了主要工作,发表了论文,但署名靠后,怎么办? 答: 最好找第一作者解释一下。 如果你所在的专业, 文章排名一般是按字母顺序的, 你做了主要贡献, 但排名靠后, 你也应该向移民官解释清楚。
问: 如果我在自己的工作领域内没有获得过奖项,我还能申请国家利益豁免吗? 答: 可以。在国家利益豁免的申请标准中,并没有相关规定要求申请人一定要得过奖项才能申请国家利益豁免,或者得过奖项的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批准。同样,如果您得过相关奖项,越能增强您的申请的说服力,从而提高您的申请成功率。
问: 如果我目前不是自己的工作领域内的专业组织的会员,但是如果我交了一定的会员费就可以成为会员。我是否应该加入这个组织以提高我的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成功率? 答: 不一定。如果您是一些只有著名或者权威人士才能加入的组织的会员,这对您的国家利益豁免申请很有帮助。但是如果这个组织可以很容易就加入,那么是这种组织的会员对您的国家利益豁免申请并没有什么帮助。
问: 如果我已经通过其他移民类别递交了移民申请,我还可以申请国家利益豁免吗? 答: 可以。在通过其他移民类别递交了移民申请以后,您还可以递交国家利益豁免申请,提高您的移民申请的成功率,因为我们很难预料移民局会批准哪个申请。如果您的另外一个申请被否决了,但是您的国家利益豁免申请还是有可能被批准。另外,有一些移民类别需要由雇主进行担保申请,一旦这样的申请获得了批准,受益人就必须为这个雇主工作一段特定的时间。国家利益豁免申请则不需要由雇主出面担保,所以如果申请获得了批准,申请人也没有义务必须要为某个雇主工作。
问: 在国家利益豁免和职业移民第一优先中的「杰出技能外国人」EB-1(a),哪一个更好? 答: 同时递交国家利益豁免和EB-1(a)是一种选择。但是,两种类别的情况不同。目前,移民局对于EB-1(a)的批准率总体来说并不高,但是如果您的申请准备充分,说服力很强,相比之下,申请EB-1(a)要更好一些。因为,目前EB-1(a)没有排期。但是,如果您的申请没有那些成功的EB-1(a)案例那样有说服力,国家利益豁免是相对比较理智的选择。
问: 如果我的劳工证申请正在等待状态,我是否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利益豁免吗? 答: 可以。劳工证和国家利益豁免是彼此独立的申请,并没有联系。劳工证申请是由美国劳工部处理的,而国家利益豁免由移民局处理。如果您的劳工证最后被拒绝了,您的国家利益豁免申请还是有被批准的可能性的。
问: 什么是「补充材料通知(Request for Additional Evidence, or RFE)」? 答: 有时候,移民局会认为申请国家利益豁免的申请人没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他/她满足国家利益豁免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移民局就会发出「补充材料通知」,要求申请人继续递交移民局认为申请人缺少的证明材料。我们律师事务所会尽最大的努力,代表客户提交一份准备充分,说服力强大的申请,以求一次性通过申请。但是,每一位移民官会如何审查自己手里的申请是很难预料的,有些时候,甚至是准备最充分,说服力极强的申请也会收到「补充材料通知」。即使在遇到「补充材料通知」的情况下,通过我们的精心准备递交补充材料,我们代理的申请通常都会最终获得批准。
问: 我打算回中国工作一段时间,我的NIW批准是否还有效? 答: 你的NIW依然有效。 等排期到了以后, 你可以通过领事程序申请移民签证过来。 登陆以后拿绿卡。
问: 你们律师事务所代理了多少国家利益豁免申请? 答: 我们所以经帮助很多客户成功获得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批准。我们在代理客户的国家利益豁免申请中具有丰富的经验。在过去的九年中,我们已经代理过2000多例国家利益豁免申请。我们的客户涵盖众多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大陆,台湾,韩国,印度等等。最近几年,我们代理的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数量每年可以达到700例左右。我们有一个经过严格法律专业训练,热忱敬业,团结协作的律师精英团队。
问: 你们律师事务所可以保证我的申请获得成功吗? 答: 我们无法承诺您的申请一定会获得成功的结果。但是,我们可以保证,您将得到最好的服务,获得最大的申请通过率。
问: 如果我委托你们所代理我的国家利益豁免申请,在签订合同之后的多长时间,你们可以把我的申请材料递交上去? 答: 这要看在具体案件中,申请人收集整理材料(包括推荐信以及支持文件)需要多长时间。一旦您把所有的支持性资料都提供给我们,我们一般会在不到一个星期内就可以整理准备完毕,把您的申请资料递交到移民局。
问: 你们律师事务所有人负责专门的质量检查吗? 答: 每一份申请在递交到移民局之前,都会由我们的资深主任律师负责检查,保证申请材料的准确和完整,同时也保证我们的高质服务。 上一篇EB-1A 特殊人才移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