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4000-076-538
1. 简介:a. 法律:根据美国移民法(Immigration Nationality Act)第203(b)款(1)条(A)项的定义,“杰出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简称EB-1A),又称“特殊技能人才”,是指“具有卓越专业能力,在其领域中少数的頂尖人物之一”。根据移民法规定,希望通过“杰出人才”条款移民美国的申请人,必须证明其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 申请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里具有特殊技能;得到广泛认可;取得很高成就;享有国家级或国际性的声誉与成就且其成就和贡献在该领域达到顶峰。申请人被认为是该领域中出类拔
出国留学一站式服务
7×24小时服务
专属定制方案
意见反馈
加拿大温哥华
地址: #305 - 5811 Cooney, South Tower, Richmond BC
电话: (604) 207-6538
中国-西安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D座2708室
电话: 400-0076-538
INFO@hicanvisa.com.cn